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县运罚决字[2019]第33022651191001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海县安通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12月09日09时00分,叶挺在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安监科办公室处理宁海县安通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违章一事,该公司已配备2名监控管理人员,也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对所有车辆未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该公司没有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宁海县安通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行为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0 |
决定机关 | 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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