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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楼塔)行罚决字[2019]561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山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山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的该公司主页网站,自运营以来一直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直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于2019年9月11日被萧山区公安分局楼塔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楼塔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余百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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