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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禹公(消)行罚决字[2017]0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处罚内容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3
    决定机关 禹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