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抚银监罚决字〔201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主体经营方向偏差、主要监管指标出现不达标现象。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对沈抚农商行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二)对李宁、车生平分别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8 |
决定机关 | 抚顺银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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