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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行罚字【20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广告法行为,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2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8
    决定机关 古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李丰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