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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001190801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祥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7月18日15时20分左右,杭州祥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8T621重型自卸货车从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与张夏路交叉口的杭绍城际铁路工地运载一车工程渣土,沿张夏路行驶,当天15时25分,行驶到衙前镇张夏路与104国道交叉口南侧100米处被执法队员查获。经查询发现当事人车辆浙A8T621重型自卸货车办有《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编号为杭城管运【2019】萧山第02172号,但未办理相配套的处置证。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行为系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