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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2-06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28日15时20分许,当事人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浙A0L23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位于萧山区瓜沥镇坎山沈家弄村的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装了一车混凝土出发,走建设四路,运往位于萧山区宁围街道的宁牧村。当日15时43分该车在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万红路口,料斗没放好,导致有混凝土泄漏,污染路面,被电子监控抓拍到。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已构成机动车运载液体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蔡才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