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节市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0274****40X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5475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983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贵州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毕节市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桂琴、葛传彦支付逾期交 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违约金,该违约金以已付 购房款 463,078 元为基数, 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从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计算至被告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完毕办理商品 房权属转移登记有关文书并通知原告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64 元,由被告毕节市博泰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