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平卫市监处字[20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8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