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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成 )应急罚〔2020〕5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于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0
    决定机关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