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7〕10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无照经营行为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罚款139109.77*5%=6955元。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无照经营行为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罚款139109.77*5%=695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28 |
决定机关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俞彤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