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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安柯道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4F5T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深国仲裁7094号
    案号 (2021)粤03执5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7-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18600260】。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3日签订 的《华润深圳湾万象城商铺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8月22 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缴的租金人民币435,006 元、管理费人民币119,065.91元、促销服务费人民币10,992.33 元、水费人民币697.74元、电费人民币24,267.29元、POS系统租金人民币3,400元。 (三)申请人无须向被申请人返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245,505.90 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 促销服务费、水电费、POS系统租金的违约金(详见附表- 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五)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 13,199.26元及逾期交还房屋的违约金人民币6,599.63元。 (六)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恢复商铺的损失人民币 100,000元、搬运费人民币6,554元、仓储费人民币24,000元。 (七)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 (八)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财 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1,000元。 (九)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9,116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 币17,734.80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41,381.20元。申请人 已预交人民币59,116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1,381.20 元。 (十)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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