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综增立字 〔2020〕03000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100000.0元。加收罚款:0.0元。合计罚款共: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