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宁)应急罚〔2019〕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执法检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20日对你(单位)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涉嫌未如实记录2019年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情况属实。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2019年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情况属实。本机关在查办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依法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余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宁波华恬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余波询问笔录一份  4、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一份本机关于2019年11月2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要求,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  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3
    决定机关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