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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市监港罚【2019】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0.42万元, 没收金额:0.2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7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