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武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44064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03民初5904号
    案号 (2017)津0103执54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13
    发布日期 2018-02-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向原告天津市和融久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价款200000元。二、被告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前向原告天津市和融久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价款200000元。三、被告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前向原告天津市和融久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价款642744.89元。四、案件受理费17247元,减半收取计8623.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623.5元,由被告浙江优珂能源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2017年10月9日前直接将此款给付原告天津市和融久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