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渑池县应急局)安监罚[201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警示标志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改正,处伍万元整人民币和伍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合并共处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6 |
决定机关 |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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