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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应急罚〔202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 年 7 月 16 日平远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广东建艺石材有限公司木 溪石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矿山“三同时”基建期已到,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现场发现有开采作业行为。后经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比开采现状图等,发现该矿山现状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425 水平与设计参数相比,下降了 3-4 米。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422.95元(壹万叁仟肆佰贰拾贰元玖角伍分)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平远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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