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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路政罚〔2020〕3017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7日10时10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大门二期沙角村怡和嘉苑处公路巡查时,发现温州鼎耀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执法人员王海(33030357)郑双伍(33030300)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经现场勘验,温州鼎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门二期沙角村怡和嘉苑处公路上增设垂直平面交叉道口宽度为12米。温州鼎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其行为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责令恢复原状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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