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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遂射工商处字【2015】第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1-03
    决定机关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淳光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