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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徽国土处字(2017)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岩寺镇瑶村村集体土地1276.95平方米。2、没收在非法占用1276.9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道路。3、对建设道路非法所占的岩寺镇瑶村集体土地1276.9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元合计12769.5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1
    决定机关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