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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随)文罚字〔2020〕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