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市管市监罚处〔2020〕01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为严肃法纪,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杭州科伊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5000元。为严肃法纪,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2 |
决定机关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方丽珍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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