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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1003MA****P28P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026民初4292号
    案号 (2019)冀1026执11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09-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闻静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并给付利息(该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8月28日起计算至被告闻静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二、被告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闻静追偿; 三、驳回原告曹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被告闻静、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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