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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崇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转嫁贷款抵押登记费(已退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3
    决定机关 崇左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丘庆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