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衡银监罚[201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落实监管部门整改意见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执行不力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13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车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