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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处字〔2020〕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113.1元;三、罚款5000元,合计5113.1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