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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案〔2018〕000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26
    决定机关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陆建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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