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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浔环罚[2021]第200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湖州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违反“三同时”制度被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罚款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3
    决定机关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