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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19〕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处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7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