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顺-杏)应急罚【2021】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佛山市顺德区东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未在污水处理池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6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镇府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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