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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土资罚〔2017〕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土资罚〔2017〕51号被处罚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2
    决定机关 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王祥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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