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奇士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42803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826民初2899号
    案号 (2019)皖0826执132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10
    发布日期 2019-10-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郑应中、安徽奇士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刘全美借款本金300万元及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