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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0〕2620200002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6115万元,罚款0.58262万元,没收产品,责令停止经营化妆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4
    决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