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蒙)安监罚〔2017〕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进行及时的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6
    决定机关 蒙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