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65808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4605号
    案号 (2019)赣0702执39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19-12-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梁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刘爱华借款本金800000元; 二、由被告梁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刘爱华支付借款利息(以所欠借款本金800000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6年4月6日起计算至还清款日止); 三、被告唐晓岚、赣州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梁斌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唐晓岚、赣州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梁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06元,减半收取8803元,由被告梁斌、唐晓岚、赣州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