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许环罚决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超标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1
    决定机关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