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南综执(大)罚字〔2019〕2001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宜净水处理化学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9 |
决定机关 |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