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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连赣)应急立〔2020〕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公司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8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赣榆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