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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市监处〔2018〕6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外包装纸盒标注“天天米莱”注册商标的护角条;二、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3
    决定机关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