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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市监处字〔202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