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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沙工商处处字〔2018〕第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决定如下行政处罚:一.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4
    决定机关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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