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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金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8276****107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81民初9030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62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日期 2022-01-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金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常熟市安信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177103.8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77103.83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上述款项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账号:6228400406189193861。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21元,由被告江苏金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同意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原告预交的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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