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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市监(商)罚决〔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被扣留的侵犯“LESSO联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给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并予以销毁; 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LESSO联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96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3
    决定机关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万永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