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鼓市监罚字〔2020〕 115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当事人福建永丰基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在用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22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4 |
决定机关 | 温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郭立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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