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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建罚字[2016]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余建罚字〔2016〕15-2号 当事人: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新勇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26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