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中岐执罚字〔2021〕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1月05日,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案件线索移送通知书(【2020】第110403号)线索,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被抽检单位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大信南路二号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在从事百货商品销售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抽检同批次不合格的“雅致枕套”及“全棉印花单人被套”,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向其现场负责人陈彩霞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4400202903242721和NO:4400202903242731)、《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粤中石岐执责字(2021)北0105-1号)、《鉴定结果告知书》(粤中石岐商检【2021】北0105-1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两份编号分别是:4400202903242721和4400202903242731)各一份。现场检查由该公司经理陈彩霞陪同,并在送达回证、现场检查笔录及《检验报告》、《责令改正通知书》、《鉴定结果告知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上签名确认。经调查核实,相关产品货值及违法所得情况如下:1、枕套货值:(销售价9.9元/套*销售53套)+(进货价5.92元/套*抽检3套)=542.46元,枕套获利:(销售价9.9元/套-进货价5.92元/套)*已售53套=210.94元;2、被套货值:(销售价129元/套*销售11套)+(进货价60.76元/套*抽检2套)=1540.52元,被套获利:(销售价129元/套-进货价60.76元/套)*已售11套=750.64元;3、总货值:(枕套货值542.46元+被套货值1540.52元)=2082.98元;4、违法所得:枕套获利210.94元+被套获利750.64元=961.58元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柒拾肆圆陆角捌分,¥:1874.68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壹圆伍角捌分,¥:961.58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6
    决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