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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市监经处〔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商品时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柒万元(¥7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2
    决定机关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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