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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地税稽罚[2017]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合颐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实,该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少缴的房产税408246.0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1247.89元、营业税101198.4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59.92元、土地增值税40479.36元,少缴印花税10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处以415,232.2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9
    决定机关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