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80067****899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2346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195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0613083】。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ー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虎门德盛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599037.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99037.2元为基数,按照日1%的标准,从2016年5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应以不超过货款本金为限); 二、驳回原告东莞市虎门德盛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3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虎门德盛建材经营部承担1137元,被告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716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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